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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规章制度(2024年9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4-09-29   来源: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安外国语大学英语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成立于2021年6月,是在英语师范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直接管理的一级组织,是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院动态、联系服务学生的重要宣传阵地。中心以服务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学院信息的传播、学生活动新闻报道及推广宣传工作。中心主要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行及维护。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第二条 新媒体中心由1个指导老师,1个总负责人,3个小组负责人及3个工作小组构成。3个小组负责人分别负责编辑组、摄影组、采写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

1、指导老师: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2、总负责人:主要负责中心各项工作总体协调推进。

3、编辑组:编辑组设组长1名,组员10名。主要负责学院官方微信号的开发建设,编辑运作。

4、摄影组:摄影组设组长1名,组员10名。主要负责拍摄相关图片、视频素材,并对图片及视频素材进行剪辑制作;制作微信推送封面图片等。

5、采写组:采写组设组长1名,组员10名。主要负责学院新闻的采写及原创文稿的创作。同时负责学院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 成员素质

第三条 成员基本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和本组织的章程。

2、有加入本中心的意愿,热爱新闻传媒工作,有一定的文字编辑和处理能力,对新闻有一定的敏感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觉悟。

3、在中心内要团结互助、友爱部员、相互学习,对待本职工作要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能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对待中心工作和发展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四条 成员权利

1、本中心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中心的活动的权利。

3、对本中心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阅读有关文件及资料的权利。

5、接受中心培训的权利。

6、承担中心工作满一学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分团委颁发任职证明并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行表现测评中予以加分奖励:

(1)担任中心总负责人加任职分6分。

(2)担任中心各组组长加任职分4分

(3)担任中心各小组组员加任职分3分。

(4)每年7月中心进行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被评为优秀的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加1分。

(5)额外加分:中心于每年8月底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各组年度平均工作量,超出年度平均工作量的,每超出一次工作量,加0.4分。(此项加分不得超过10分)

第五条 成员义务

1、执行本中心正确决议的义务。

2、维护本中心合法权益的义务。

3、积极参加本中心举办活动的义务。

4、接受中心管理及负责人分派的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5、中心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义务。

6、向本中心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本中心。

第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若有任何此制度中未提及的情况,由中心指导老师、中心总负责人、各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