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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 2021 年获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延期的2020 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 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延期的 2020 年项目)以及达到结题时限的所有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围绕大创项目是否按照立项申请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项目创新点与特色、项目研究取得成果的实践应用情况及效果等相关内容进项验收。

三、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一)4月26日-5月12日

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学院负责项目答辩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项目鉴定组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核,根据答辩情况做出项目鉴定与成绩评定初步结论。学院结项工作结束后,对本学院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报送结项验收初步结果。

学院按照本批次通过结项项目数不超过 15%的比例推荐优秀项目候选名单(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中明确标注)参与学校组织的优秀项目答辩,并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

(二)5月12日-5月19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举行优秀候选项目答辩,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等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必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最长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说明延期理由,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延期。

(二)对于结项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进行说明。对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组成员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一年内不得再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申报大创项目。

(三)依托大创项目经费发表的论文或申请专利等成果,项目组学生成员必须为第一作者,成果必须注明“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相关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四)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可进行经费报销。具体报销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

(一)电子版

请于5月6日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相关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1403372251@qq.com。电子版材料文件夹请以“年级+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进行命名。

(二)纸质版

请于5月6日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候选项目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交至E113办公室。

相关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提取码:8ve0

联系人:郭玉冰

联系电话:85319979


(审核:赵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