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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2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以上三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二)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 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两项。

(三)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企业人员可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同一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三人。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三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指导新的创新训练项目。

(四)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一般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两年。除创业实践项目外,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积极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院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校并终止其项目运行。

(三)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研究课题可由学生自主提出,并请相关教师进行指导;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从科研、生产、实验、管理等领域中的研究课题中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相对独立的研究课题供学生申请。

(五)指导教师应在创新创业教学、实践指导等方面有一定经验。可根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同时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对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必须要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获批立项为校级以上的“大创项目”,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七)学校鼓励“大创”项目研究成果突出的团队成员参与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并在结题验收时予以加分。

(八)项目验收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教育学分,具体按《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2021 年 修订)》予以奖励。

四、申报方式

请各参赛小组以年级为单位于2023年4月16日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2023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E113室。


联系人:鹿国鹏

电话:85319856

邮箱:1114707560@qq.com

联系地址:E113室

英语师范学院

2023年3月31日


(审核:鹿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