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选拔实施细则 (修订)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 简称“推免生 ”)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做好推荐2024 届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思想 品德考核、材料审定、咨询及申诉处理等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 长:孙二军、姚玮
成 员:冯东、王嘉铭、刘一静、李锐、晁梦雨、马鹏媛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要作为推免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 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 的过程性评价,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 标;
3、在专业成绩基础之外,注重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 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能体现学生奉献精神、科研能 力、学习创新能力等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考察。
三、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仅限于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成绩 70 分以上,积极 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学习 勤奋,无不良行为记录或互联网不良信息记录;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处分纪录;
4、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 学术成果记录;
5、成绩优秀,所有必修课程无不及格和补考情况,通过英语专四 考试。其中,第 1-6 学期的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排
名前 15%;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从事本专业研究所具 有的专业能力倾向。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四、推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 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学院学生工作组初审后交学院 推免工作小组。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思想品德及思政课程学习情况是否 合格,审核学生成绩单、专业成绩排名、专四成绩以及提交的成果与 奖励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的同学获得推免小组核算综合测评成绩的资 格。
3、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 ”,对符合条件 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核算并以总成绩排名,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提 出推免生拟定名单,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名单后,将拟定名单在全院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的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1) 电话 029-85319979;18392377009;(2)E114 办公室门 口信箱;(3)邮 箱 gzbgs@xisu.edu.cn。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 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作弊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推免 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如无异议,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西安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同时附电子文档) 报送教务处。
6、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拟定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进行复 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
1、学院根据专业成绩、学术专长加分、综合素质加分,英语专业 四级考试成绩四项指标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名次 由高至低确定拟定推免名单;
2、综合成绩=专业成绩+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学术专长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专业必修课成绩占 70%,专四笔试成绩占 30%。)
其中,专业成绩=在校期间前六个学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
3、学术专长加分
(1)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 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及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 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详 细认定以学校教务处 A,B 类竞赛标准为准);
(2)学生取得下列专业证书、资格证书或参加相应语言水平测试 成绩达到下列标准者可给予认定,每项计 1 分,合计不超过 3 分;
a. 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小学、初中、高中) b. TESOL 对外英语教师资格证书或剑桥 TKT 证书 c.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d. 英语导游资格证书
e. 托福成绩 100 分或雅思成绩 7.0 分(及以上)者 f. 参加中外合作校际交流项目出国交换 3 个月以上 g. 参与赴美带薪实习 3 个月以上
h. 参与国家级学会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并有正式会议论文发表
(3)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与本校教师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教 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以论文是否在中国知网 收录和根据论文质量审核其是否计入学生本人推免成绩计算体系。凡 共同署名作者与学生本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论文不纳入推免成绩计 算体系;
(4)学生在学术专业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 关的学术论文,可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专家、或相关 期刊杂志单位等进行审核鉴定,以论文是否在中国知网收录和根据论 文质量审核其是否计入学生本人推免成绩计算体系;
(5)在学院规定的报名截止日前,凡署名单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 英语师范学院 ·教育学院(或西安外国语大学),并满足上述第(3)
(4)项之规定,已经在学术刊物正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用稿通 知不予认可),按以下标准加分。其中普通专业刊物加分不超过 3 篇, 核心及以上没有限制。
刊物类别 普通专业刊物 北大中文核心刊物 CSSCI、SSCI、SCI来源期刊
分值 1 5 10
(6)刊物等级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最新刊物等级为准。
(7)其他类型的科研能力加分以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 认定为准。
4、综合素质加分
(1)荣誉加分
荣誉加分指由学校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评选的奖学金和荣誉 称号,满分为 2 分,只认定最高级别荣誉一次,不累计。
获奖级别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 1
1.5 2
二等 0.5
荣誉加分标准:
国家级荣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级荣誉: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党员、
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省级优秀志愿者 校级荣誉:
一等: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党员、团员之星
二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 励志奖学金、杰出志愿者
(2)专业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加分
①专业竞赛及创新创业申报项目只认定最高级别获奖和项目各一 次,两项加分合计满分为 3 分。
②专业竞赛获奖等级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以教务处认定的 最新 A 类和 B 类竞赛为准。其中,陕西高等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
大赛作为陕西省教育厅举办的师范类学生竞赛按省级竞赛予以认定。 (详见附件)
③创新创业项目等级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以教务处认定为准。创 新创业项目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主持人加相应级别的满分,项目主要 参与人加相应级别分数的二分之一。
专业竞赛加分标准:
获奖级别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1 2 3
二等奖 0.8 1.6 2.6
三等奖 0.5 1.2 2.2
创新创业项目加分标准:
项目级别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2 3
5、优先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排序相同时,可以优先推荐。
①具有大学生入伍经历;
②在校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际三等及 以上奖励; ③在校期间获得创新创业项目省级立项、国家级立项;
④两次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⑤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或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⑥参加国家级或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志愿服务活动 1 个月以上(如全运会等);
⑦在参与疫情防控、抗震救灾等相关重大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政府部门奖励者;
⑧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分数均在 85 以上,且平均分高于本专业全年级平均成绩者。
6、其他条件
①从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学生中推荐的候选人,学习成绩必须 在本专业排序前30%以内,竞赛加分可参考以下②、③两项,其他条件原则不变。②参加全国性艺术类比赛获得单项比赛前五名或其他综合性艺术 类比赛获得前三名者(艺术类比赛获奖的等级及名次由艺术学院认定)
③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其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国家级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个奖项限 2 人),或获得单项国家级前三名的队员(体育类比赛获奖的等级及名次由体育部认定),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补考、重修、改选后成绩合格的课程不超过一门次的限制。
六、注意事项
1、获得推免候选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拟定推荐人员中有放弃、或失去推免资格的学生,则依次递补;
2、获得免试资格者不得中途退出;
3、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各级各类处分者; ③取得免试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 70 分(或良好)者。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英语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英语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