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快讯 -> 正文

喜报丨我院王红艳老师被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聘任为陕西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发布日期:2022-09-21   来源:   点击量:

据悉,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在各市(区)、有关学校逐级遴选推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会议研究并公示,决定聘请郑旭东等204 名人员为陕西省特约教育督导员;聘请张永全等247 名人员为陕西省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价专家; 聘请解慧明等94 名人员为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专家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我院王红艳教授被聘为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专家。

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是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的各类别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需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督导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熟练掌握评估政策、方法和技术;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学科专业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工作实绩突出。其任务是参与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参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督导;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提出意见。


(审核:赵怡宁)